分手的時候,你可以說憎恨我、不愛我、討厭我...


但可否收回你的「對不起」?


分手的痛,一小刀一小刀地割在我的心上,


然而那一刻我還相信我是會復原過來的,


但為何你還要在我的傷口上再刺多一刀?


傷口會好但會留下半半的傷疤。


它有時會讓我憶起你帶給我的痛。


你的「對不起」這一刀傷太深了!!


分手的時候,如果你有對我不起,如果你有傷害過我,


你有資格對我說「對不起」嗎?


分手的時候,如果你沒有傷害我,如果你還懷念著我,


你有必要對我說「對不起」嗎?


那麼你的「對不起」是為了提早把我打發吧!


不想再挽留,不想再回頭,


「對不起」就是你最好的對白,最漂漂亮亮的一個end,是嗎?


懂得運用「三個字」,


想得到你的時候他說「我愛你」,


覺得你煩的時候說「要自由」,


分手時想打發你走的時候說:「對不起」!


「對不起」?「對」!你真的說「不起」。



 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夜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